最高法院裁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的,不予支持?
最高法院:股东主张查阅会计凭证的要求,不予支持?
文|赫少华,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据周边小范围的调研,多数认为股东的知情权是可以查阅会计凭证的。经检索,也发现不少支持的观点。然而,最高法院最近的一则案件,发出了不同的观点。
一、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凭证
江苏法院公司审判案例(链接:江苏法院公司审判十大案例)之四,裁判观点--
与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司文件材料不同,对于会计账簿,股东仅能查阅,无权复制,但查阅的范围应当还包括与会计账簿记载内容有关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公司文件资料。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行审判委员会2017年第9次会议讨通过的参阅案例,赵玉红诉西安市五星商贸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中,认为,股东同时具备有公司行政职务身份的,公司不得以其职务行为与行使股东知情权相重合而拒绝。股东知情权查阅的范围应当及于与会计账簿记载内容有关的会计凭证。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9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的公司会计账簿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持类同观点的司法文件或判决,山东高院、四川高院等。
最高法院在2011年第8期公报案例中,李淑君、吴湘、孙杰、王国兴诉江苏佳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也刊登过类似观点,据此,四上诉人查阅权行使的范围应当包括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
并于2010年1月6日判決…
二、被上诉人佳德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公司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上诉人李淑君、吴湘、孙杰、王国兴查阅。上述材料由四上诉人在佳德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内查阅,查阅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二、股东要求查阅会计凭证,没有法律依据?
然而,最高法院于2020年3月的(2019)最高法民申6815号民事裁定,却开出了相反的观点。
就本案重点审查富巴公司是否有权查阅海融博信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最高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据此,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是股东的权利,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以没有不正当目的、并不会损害公司合法利益为前提。
富巴公司系海融博信公司的股东,股东对于公司的运营状况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会计账簿不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股东知情权和公司利益的保护需要平衡,故不应当随意超越法律的规定扩张解释股东知情权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仅将股东可查阅财会资料的范围限定为财务会计报告与会计账簿,没有涉及原始凭证,二审判决未支持富巴公司查阅海融博信公司原始凭证的请求,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未赋予股东查阅公司原始凭证的权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不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富巴公司依据以上规定请求再审本案之主张,不能成立。
其实,在最高法院这个裁定前,也有广东高院有过类同的观点。
广东高院(2018)粤民申10862号颖龙实业有限公司、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持观点: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如何生产经营、如何分配盈余有决定权,有权了解公司经营决策和公司财产使用的情况,即对公司事务享有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对股东知情权以列举的方式作出规定,包括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但未包括会计凭证。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是两个概念,会计凭证是会计账簿登记的依据,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颖龙公司起诉要求查阅粤裕丰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审计报告以及与会计账簿记载内容有关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公司资料。鉴于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作出,能够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二审法院在已经支持颖龙公司查阅会计账簿诉讼请求情况下,平衡股东和公司两者之间的利益,驳回颖龙公司要求查阅会计凭证的请求,处理并无不妥。
持类同观点的,还有浙江高院案件。